中华人民共和国 畜牧 法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
תוכן עניינים
第一 章 总 则
第二章 畜禽遗传资源保护
第三章 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
第四章 畜禽养殖
第五章 草原畜牧业
第六章 畜禽交易与运输
第七章 畜禽屠宰
第八章 保障与监督
第九 章 法律 责任
第十 章 附 则
第一 章 总 则
V合法权益,防范公共卫生风险,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法。
I
本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本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罀眮彂
蜂 、 蚕 的 资源 保护 利用 和 生产 经营 , 适用 本法 有关 规定。
第三条 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发挥畜牧业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墅地
县级 以上 人民 政府 应当 将 畜牧业 发展 纳入 国民 经济 和 社会 发展 规划 t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安全、优质〸瀁竘暉
国家帮助和扶持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畜牧业的发展,保护和合欠发达地区畜牧业的发展,保护和合理利用草
第四 条 国家 采取 措施 , 培养 畜牧兽医 专业 人才 , 加强 畜禽疫病 监测 、 畜禽 疫苗 研制 , 健全 基层 技术 推广 体系 , 发展 畜牧兽 医 技术 研究 研究 和 事业 , 完善 畜牧业 标准 , 开展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 ,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和畜牧兽医信息服务,推进畜牧业科抖倌刂
第五 条 国务院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负责 全 国 畜牧业 的 监督 管理 工作。 县级 以上 地方 人民 政府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负责 本 行政 区域 的 畜牧业 监督。。。。。。。。。。。。。。。。
县级 以上 人民政府 有关 主管 部门 在 的 职责 范围 内 , 负责 有关 促进 畜牧业 发展 的 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畜牧业生产经营者改善镜禽繁营者改善镜禽繁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对在畜牧业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绥予行定绥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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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 条 畜牧业 生产 经营者 应当 依法 履行 动物 防疫 和 生态 环境 保护 义务 , 接受 有关 主管 部门 依法 实施 的 监督。。。。。。。。。。。。。。。。。
第二章 畜禽遗传资源保护
I列入预算.
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以国家为主、多元参与,坚持保护优先、高效利用的先、高效利用癿
国家 鼓励 和 支持 有关 单位 、 个人 依法 发展 畜禽 遗传 资源 保护 事业 , 鼓励 和 支持 高等 学校 、 科研 机构 、 企业 加强 畜禽 遗传 资源 保护 、 利用 基础 研究 , 提高 创新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
第十一 条 国务院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设立 由 专业 人员 组成 的 国家 畜禽 遗传 资源 委员会 t规划论证及有关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咨询工作。
I
经过 驯化 和 选育 而 成 , 遗传性 状 稳定 , 有 成熟 的 品种 和 一定 的 种群 规模 , 能够 不 依赖 野生 种群 而 独立 繁衍 的 驯养 动物 , 可以 畜禽 遗传 资源。。。。。。。。。。。。。。。。。。 目录 目录
第十三 条 国务院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根据 畜禽 遗传 资源 分布 状况 , 制定 全国 畜禽 遗传 资源 保护 和 利用 , , 制定 、 调整 并 国家级 畜禽 遗传 资源 保护名录 , 对 我 国 的 珍贵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稀有 、 、 、濒危的畜禽遗传资源实行重点保护。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人民 政府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根据 全 国 畜禽 遗传 资源 保护 和 利用 规划 及 本 行政 区域 内 的 遗传 遗传 状况 t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对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
第十四 条 国务院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根据 全 国 畜禽 遗传 资源 保护 和 利用 规划 及 国家级 畜禽 遗传 资源 , תחתיה分别建立或者确定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承承担畜畜耵畜禽遗承担畜禽遗
享受 中央 和 省级 财政 资金 支持 的 畜禽 遗传 资源 保种场 、 保护区 和 基因库 t畜禽遗传资源.
I畜禽遗传材料,并有权获得适当的经济补偿。
县级 以上 地方 人民 政府 应当 保障 畜禽 遗传 资源 保种场 和 基因库 用地 的 需求。 确 需 关闭 或者 搬迁 , תחתיה
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区和基因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丶农村
第十五 条 新 发现 的 畜禽 遗传 资源 在 国家 畜禽 遗传 资源 委员会 鉴定 前 t .
I I
从 境外 引进 的 畜禽 遗传 资源 被 发现 对 境内 畜禽 遗传 资源 、 生态 环境 有 危害 或者 可能 产生 危害 , תחתיה
第十七 条 国家 对 畜禽 遗传 资源 享有 主权。 向 境外 输出 或者 在 境内 与 境外 机构 、 个人 合作 研究 利用 列入 保护 名录 的 畜禽 遗传 的 t部门 提出 申请 , 同时 提出 国家 共 享 惠益 的 方案 ; 受理 申请 的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经 , , 报 国务院 农村 农村 部门 批准。
向 境外 输出 畜禽 遗传 资源 的 , 还 应当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 动植物 检疫 法》 的 规定 办理 相关 手续 并 实施 检疫。
新 发现 的 畜禽 遗传 资源 在 国家 畜禽 遗传 资源 委员会 鉴定 , 不得 向 境外 输出 , 不得 与 境外 机构 、 个人 合作 研究 利用。
第十八条 畜禽遗传资源的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的审批办法由国劂
第三章 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
第十九 条 国家 扶持 畜禽 品种 的 选育 和 优良 品种 的 推广 使用 , 实施 全国 畜禽遗传 改良 计划 ; 支持 企业 、 高等 学校 、 科研 机构 和 技术 推广 单位 联合 育种 , 建立 畜禽 良种 繁育 繁育 繁育 繁育 繁育 繁育 繁育 繁育 繁育 繁育 繁育 繁育 繁育 繁育 繁育 繁育 繁育 繁育 繁育.
县级 以上 人民 政府 支持 开发 利用 列入 畜禽 遗传 资源 保护 名录 的 品种 , 增加 特色 畜禽 产品 , , 满足 多元化 消费 需求。
第二 十 条 国家 鼓励 和 支持 畜禽 种业 自主 创新 , 加强 育种 技术 攻关 , 扶持 选育 生产 经营 相 结合 的 创新型 企业 发展。。。。。。。。。。。。。。。。。
I禽新 品种 、 配套 系 的 审定 办法 和 畜禽 遗传 资源 的 鉴定 办法 , 由 国务院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制定。 审定 鉴定所 鉴定所 需 的 试验 检测 等 费用 申请者 承担。。。。。。。。。
畜禽 新 品种 、 配套 系 者 的 合法 权益 受 法律 保护。
第二十二 条 转基因 畜禽 品种 的 引进 、 培育 、 试验 、 审定 和 推广 , 应当 符合 国家 有关 农业 转基因 生物 安全 管理 的。。。。。。。。。。。。。。。。。。
I
第二十四 条 从事 种 畜禽 生产 经营 或者 生产 经营 商品 代仔畜 、 雏禽 的 单位 、 个人 , 应当 取得 畜禽 生产 经营 许可证。。。。。。。。。。。。。。。。
申请 取得 种 畜禽 生产 经营 许可证 , 应当 具备 下列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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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有 与 生产 经营 规模 适应 的 畜牧 兽医 技术 人员 ;
(三) 有 与 生产 经营 规模 相 的 繁育 设施 设备 ;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阡疫
(五) 有 完善 的 质量 管理 和 育种 记录 制度 ;
(六) 法律 、 行政 法规 的 其他 条件。
第二十五 条 申请 取得 生产 家畜卵子 、 精液 、 胚胎 等 遗传 材料 的 生产 经营 许可证 t
(一)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实验室、保存和运输条件;
(二)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数量和质量要求;
(三)体外受精取得的胚胎、使用的卵子来源明确,供体畜符合国家眷嚇宇眷
(四)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覂
第二十六 条 申请 取得 生产 家畜卵子 、 精液 、 胚胎 等 遗传 材料 的 生产 经营 许可证 t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发放生产经营许可证。
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村主管郡部
国家 对 种畜禽 生产 经营 许可 证实行 统一 管理 、 分级 负责 , 在 统一 的 信息 平台 办理。 种畜禽 生产 经营 许可证 的 审批 和 发放 信息 应当 依法 向 社会。 具体 办法 和 由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农村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 条 种畜禽 生产 经营 许可证 应当 注明 生产 经营者 名称 、 场 (厂) 址 、 生产 经营 范围 及 许可证 有效期 的 起止 日期。。。。。。。。。。。。。。。。。。。。。。
禁止 无 种 畜禽 生产 经营 许可证 或者 违反 种 畜禽 生产 经营 许可证 的 规定 生产 经营 种 畜禽 或者 商品 代仔畜 、 雏禽。 禁止 伪造 、 变造 转让 、 租借 畜禽 生产 经营 经营 许可证 许可证 许可证 许可证 许可证 许可证 许可证 许可证 禁止 禁止。。。。 .
第二十八 条 农户 饲养 的 种畜禽 用 于 自繁自养 和 有 少量 剩余仔畜 、 雏禽 出售 的 , 农户 饲养 种 进行 互助 配种 的 , 不 办理 种畜禽 生产 许可证。。
第二十九 条 发布 种 畜禽 广告 的 , 广告主 应当 持有 或者 提供 种畜禽 生产 经营 许可证 和 营业 执照。 广告 内容 应当 符合 有关 法律 、 行政 法规 规定 , 并 种 畜禽 品种 、 、 、 、 、 、 、 、 、 、 、 、 、 法律配套系的审定或者鉴定名称,对主要性状的描述应当符合该品种、配熇套系
第三十 条 销售 的 种畜禽 、 家畜 配种 站 (点)) 的 种 公畜 , 应当 符合 种 用 标准。 销售 种 畜禽 , , 应当 附具 出具 的 种畜禽 合格 、 动物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 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销售的种畜还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家籜糂
生产家畜卵子、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应当有完整的采集倁销售〽移杌、销售〽移昌
第三十一条 销售种畜禽,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以 其他 畜禽 品种 、 配套 冒充 所 销售 的 种 畜禽 品种 、 配套 系 ;
(二) 以 低 代 种 畜禽 畜禽 高 代 别 种 畜禽 ;
(三) 以 不 符合 种 用 的 畜禽 冒充 种 畜禽 ;
(四) 销售 未经 批准 的 种 畜禽 ;
(五)销售未附具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证明的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证明的煦眰
(六) 销售 未经 审定 或者 的 种 畜禽 品种 、 配套 系。
I农村主管部门的说明文件。进口种畜禽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六个月。
进口 的 种畜禽 应当 符合 国务院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规定 的 技术 要求。 首 次 进口 的 种畜禽 还 应当 由 国家 畜禽 遗传 资源 进行 种用 性能 的。。。。。。。。。。。。。
种畜禽的进出口管理除适用本条前两款的规定外,还适用本法第十公烬坌嚁法第十六条坌
国家 鼓励 畜禽 养殖者 利用 进口 的 种畜禽 进行 新 品种 、 配套 系 的 培育 ; 培育 的 新 品种 、 配套 系 在 前 , 应当 经 畜禽 遗传 资源 委员会。。。
I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
销售 种 畜禽 和 商品 代 仔畜 、 雏 禽 因 质量 问题 给 畜禽 养殖 者 损失 的 , 应当 依法 赔偿 损失。
第三十四 条 县级 以上 人民 政府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负责 种畜禽 质量 安全 的 监督 管理 工作。 种 畜禽 质量 安全 的 监督 检验 应当 委托 具有 法定 资质 的 种畜禽 检验 机构 进行 所 需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费用由同级预算列支,不得向被检验人收取。
第三十五 条 蜂种 、 蚕种 的 资源 保护 、 新 品种 选育 、 生产 经营 和 推广 t
第四章 畜禽养殖
V产品市场竞争力.
第三十七 条 各 级 人民 政府 应当 保障 畜禽 养殖 用地 合理 需求。 县级 国土 空间 规划 根据 本地 实际 情况 , 安排 畜禽 养殖 用地 畜禽 养殖 用地 按照 农业 用地 管理 畜禽 养殖 用地 使用 期限 届满 届满 届满 届满 期限 期限 期限 期限 期限 期限 期限 期限 期限 期限 期限 期限 期限 期限V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V保障国家设立的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从事公益性技术服务的工作经费。
国家 鼓励 畜禽 产品 加工 企业 和 其他 生产 经营 者 为 畜禽 养殖 者 提供 的 的 服务。
第三十九条 畜禽养殖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 与其 饲养 规模 相 的 的 生产 场所 和 的 的 生产 设施 ;
(二) 有 为其 的 的 畜牧 兽医 技术 人员 ;
(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四)有与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五) 法律 、 行政 法规 的 其他 条件。
I
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刂制农
畜禽 养殖户 的 防疫 条件 、 畜禽 粪污 无害化 处理 和 资源化 利用 要求 , 由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人民 政府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会同 部门 规定。。。。。。。。。。。。。。
I
第四十一条 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下列内容:
(一) 畜禽 的 品种 、 数量 、 繁殖 记录 、 标识 、 来源 和 进 出场 日期 ;
(二) 饲料 、 饲料 添加剂 、 兽药 投入 品 的 来源 、 名称 、 使用 对象 、 时间 和 用量 ;
(三) 检疫 、 免疫 、 消毒 情况
(四) 畜禽 发病 、 死亡 和 无害 化 处理 情况 ;
(五)畜禽粪污收集、储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
(六)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二条 畜禽养殖者应当为其饲养的畜禽提供适当的繁殖条件和甎矂孢ピ钌甎矂
第四十三条 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
O
(二) 使用 未经 高温 的 餐馆 、 食堂 的 泔水 饲喂 家畜 ;
(三) 在 垃圾 场 或者 使用 场 中 的 物质 饲养 畜禽 ;
(四)随意弃置和处理病死畜禽;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畅禽庺和畅禽健
I
V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预算。
禁止伪造、变造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禁止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炇、变造的炇
第四十六 条 畜禽 养殖场 应当 保证 畜禽 粪污 无害化 处理 和 资源化 利用 设施 的 正常 运转 t环境的,应当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
I
I
I产业、新业态,促进与旅游、文化、生态等产业融合.
第四十八 条 国家 支持 发展 特种 畜禽 养殖。 县级 以上 人民 政府 应当 采取 措施 支持 建立 与 特种 畜禽 养殖业 发展 相 适应 的 养殖。。。。。。。。。。。。。。。。。。。。
第四十九条 国家支持发展养蜂业,保护养蜂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宣传和推广蜂授粉农艺措施。
V
第五十一条 养蜂生产者在转地放蜂时,当地公安、交通运输、农丽农村刁农鸽农村店
养蜂 生产者 在 国内 转地 放蜂 , 凭 国务院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统一 格式 印制 的 检疫 证明 运输 蜂群 , 在 检疫 证明 期 内 不 得 检疫。。。
第五章 草原畜牧业
第五十二 条 国家 支持 科学 利用 草原 , 协调 推进 草原 保护 与 草原 畜牧业 发展 , 坚持 生态 优先 、 生产 生态 有机 , , 发展 特色 产业 , , 促进 农牧民 收入 , 提高 草原 可持续 能力 能力 ,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能力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牧区生产生活生态协同发展。
第五十三 条 国家 支持 牧区 转变 草原畜牧业 发展 方式 , 加强 草原 水利 、 草原 围栏 、 饲草料 生产 加工 储备 、 牲畜圈舍 、 牧道 等 基础 设施。。。。。。。。。。。。。。。。。。。。。。。。。
国家鼓励推行舍饲半舍饲圈养、季节性放牧、划区轮牧等饲养方饲养方式,家眿獌
V
I
第五十六 条 牧区 各 级 人民 政府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应当 鼓励 和 指导 农 牧民 改良 家畜 品种 , , 畜群 结构 , 实行 科学 , , 合理 出 出 栏 转 , 促进 草原畜牧业节本 、 、 增 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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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 条 国家 完善 草原 生态 保护 补助 奖励 政策 , 对 采取 禁牧 和 草畜 平衡 措施 的 农牧民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给予 补助。。。。。。。。。。。。 奖励
V牧区振兴.
第六十条 草原畜牧业发展涉及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活动的宕应活动的,应
第六章 畜禽交易与运输
第六十一条 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便捷的畜禽交昀市市市
第六十二 条 县级 以上 地方 人民 政府 应当 根据 农产品 批发 市场 发展 , , 对 在 畜禽 集散地 建立 畜禽 批发 市场 给予。。。。。。。。。。。。。。。。。
畜禽 批发 市场 选址 , 应当 符合 法律 、 行政 法规 和 国务院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规定 的 动物 防疫 , , 并 距离 种畜禽场 和 畜禽 养殖场 三 以外。
第六十三条 进行交易的畜禽应当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国务院逦规朮樉关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不唶耗送攂
国家鼓励畜禽屠宰经营者直接从畜禽养殖者收购畜禽,建立稳定收购缎定收购缎渌倇立稳定收购缎渠
第六十四 条 运输 畜禽 , 应当 符合 法律 、 行政 法规 和 国务院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规定 的 动物 防疫 条件 , 采取 措施 保护 畜禽 , , 并 为 运输 畜禽 提供 必要 的 空间 饲喂 饮水 条件。。。。。。。。。。。。。。。。。。。。。 条件 条件
有关部门 对 运输 中 的 畜禽 进行 检查 , 应当 有 法律 、 行政 的 的 依据。
第七章 畜禽屠宰
第六十五 条 国家 实行 生 猪定点 屠宰 制度。 对 生猪 以外 的 其他 畜禽 可以 实行 定点 屠宰 , 具体 由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制定。 农村 地区 个人 的 除外。。
I实施.
第六十六 条 国家 鼓励 畜禽 就地 屠宰 , 引导 畜禽 屠宰 企业 向 养殖 主产区 转移 , 支持 畜禽 产品 加工 、 储存 、 运输 冷链 体系。。。。。。。。。。。。。。。。。。。。。
第六十七条 畜禽屠宰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用水供应条件;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设施设备和运载工具;
(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四)有经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五)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第六十八 条 畜禽 屠宰 经营者 应当 加强 畜禽 屠宰 质量 安全 管理。 畜禽 屠宰 企业 应当 建立 畜禽 屠宰 质量 安全 制度。。。。。。。。
未 经 检验 、 检疫 或者 经 检验 、 检疫 不 合格 的 畜禽 产品 不 得 出厂 销售。 经 检验 、 检疫 不 合格 的 产品 , , 国家 有关 处理。。。。。 的 , 国家 处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对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和损失给予补助。
第六十九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畜禽屠宰质量安兮畜量安兮磎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人民 政府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根据 国家 畜禽 屠宰 质量 安全 风险 监测 计划 t
第八章 保障与监督
V者 购买 优良 畜禽 、 繁育 良种 、 防控 疫病 , 支持 改善 生产 设施 、 畜禽 粪污 无害化 处理 和 资源化 利用 设施 设备 、 扩大 规模 , , 养殖。。。。。。。。。。。。。
第七十 一 条 县级 以上 人民 政府 应当 组织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和 其他 有关 部门 , 依照 本法 和 有关 法律 、 行政 法规 的 , , 加强 对 畜禽 环境 、 种 畜禽 质量 畜禽 交易 与 运输 运输 运输 运输 运输 运输 运输 运输 运输 运输 运输 运输 运输 运输 运输 运输 运输 运输 运输 运输 运输 与 与 与、畜禽屠宰以及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佮监督
第七十二 条 国务院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应当 制定 畜禽 标识 和 养殖 档案 管理 办法 , 采取 措施 落实 畜禽 产品 质量 安全 追溯 和 责任 追究。。。。。。。。。。。。。。。。。。。。。。。。。
第七十 三 条 县级 以上 人民 政府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应当 制定 畜禽 质量 安全 监督 抽查 计划 , 并 计划 开展 监督 抽查 工作。。。。。。。。。。。 工作。。。。。。。。。。
第七十四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畜禽生二座刅定畜禽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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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发布畜禽产销信息,为畜禽生产辅息,为畜禽生产辅营
第七十六条 国家加强畜禽生产、加工、销售、运输体系建设镜叐升畜禽叐升畜禽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人民 政府 负责 保障 本 行政 区域 内 的 畜禽 产品 供给 , 建立 稳产 保供 的 政策 保障 和 责任 体系。。。。。。。。。。。。。。。。。。。。。
国家鼓励畜禽主销区通过跨区域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帎主亮狳眺嚐
第九 章 法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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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牟取其他利益;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工作职
I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V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审核批准,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
(二)未经审核批准,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眤嚄入保眤吺
(三)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未经国家畜禽遗枚资源缰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缰缰遗传资源缰秔呉
I资源移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处理。
第 八十一 条 违反 本法 规定 , 销售 、 推广 未经 审定 或者 鉴定 的 畜禽 品种 、 配套 系 的 , 由 县级 地方 人民 人民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责令 停止 违法 行为 , 没收 和 违法 所得 ; ; ; ; ; ; ;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 所得 所得违法 所得 在 五万 元 以上 的 , 并 处 违法 所 得 一 倍 以上 三 倍 以下 罚款 ; 没有 违法 所得 或者 违法 所得 不足 五万 元 , , 并 五千 元 以上 五万 以下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罚款
I I I生产经营或者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并处罐的,并处罐獊锁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皳朿
第 八十四 条 违反 本法 规定 , 使用 的 种畜禽 不 符合 种 用 标准 的 , 由 县级 以上 地方 人民 政府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责令 停止 违法 , , 没收 畜禽 和 违法 所得 违法 所得 在 五 五 五 五 五 五 五 五 五 五 五 五 五 五 五 在 在 在 在 在 在 在 在I
第八十五 条 销售 种畜禽 有 本 法 第三十一 条 第一 项 至 第四 项 违法 行为 之一 的 , 由 县级 地方 人民 政府 农业 农村 主管 部门 和 市场 监督 部门 按照 职责 分工 责令A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萅昏
第八十六 条 违反 本法 规定 , 兴办 畜禽 养殖场 未 备案 , 畜禽 养殖场 未 建立 养殖 档案 或者 未 按照 规定 保存 养殖 档案 , , 由 县级 以上 地方 人民 政府 农业 主管 部门 责令 限期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 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养殖畜禽的,依照有关法律、行焆徚嚁㡌甂
V I
销售 的 种畜禽 未 附具 检疫 证明 , 伪造 、 变造 畜禽 标识 , 或者 持有 、 使用 伪造 、 变造 的 畜禽 标识 , , 依照 《人民 共 和国 防疫法》 有关 规定 追究 法律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第八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依照有关糄嚁有关法㽁
I对实行定点屠宰管理的,由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定点屠宰证书。
I的 t I
违反本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其他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灚、
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 章 附 则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畜禽遗传资源,是指畜禽及其卵子(蛋)、精涟卵子(蛋)、精涟像
本法所称种畜禽,是指经过选育、具有种用价值、适于繁殖后代的畜煦)殖后代的畜煦)
第九十四条 本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