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 信息 保护 法
(2021 年 8 月 20 日 第十 三届 全国 人民 代表 大会 第 三十次 会议 会议 通过
第一 章 总 则
第一 条 为了 保护 个人 信息 权益 规范 个人 个人 信息 活动 , 促进 个人 信息 信息 , , 宪法 宪法
第二 条 自然人 的 个人 信息 受 保护 保护 , 任何 、 个人 不得 侵害 侵害 自然人 个人 信息 信息。
第三 条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 处理 自然人 个人 信息 的 活动 , 适用 本法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 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 个人 信息 的 活动 , 有 下列 情形 之一 的 , 也 适用 本法 :
(一) 以 向 境内 自然人 提供 产品 或者 服务 为 目的 ;
(二) 分析 、 评估 境内 自然人 的 行为 ;
(三) 法律 、 行政 法规 的 其他 情形。
第四 条 个人 信息 电子 电子 或者 方式 记录 的 与 已 或者 可 可 识别 有关 的 各种 各种 , 匿名 匿名 处理
个人 信息 的 处理 包括 个人 信息 收集 、 、 存储 使用 、 加工 、 传输 传输 、 、 公开 、 删除 删除 等
第五 条 处理 个人 信息 应当 遵循 、 正当 、 必要 和 原则 , , 不得 通过 、 欺诈 、 胁迫 等 方式
第六 条 处理 个人 信息 应当 具有 、 合理 的 目的 , 应当 应当 与 处理 目的 相关 , 采取 对 个人 影响 最小
收集 个人 信息 , 应当 限于 实现 处理 目的 的 最小 范围 不得 过度 收集 个人
第七 条 处理 个人 信息 应当 遵循 、 透明 原则 , 公开 个人 信息 处理 规则 , 处理 的 目的 、
第八 条 处理 个人 信息 应当 保证 信息 的 质量 , 避免 个人 个人 信息 不 准确 不 完整 对 个人 权益
第九条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应当 对其 信息 处理 处理 活动 , 并 采取 必要 措施 措施 处理 处理 个人 个人
第十 条 任何 组织 、 个人 不得 收集 、 使用 、 传输 传输 他人 个人 , 不得 、 、 或者 或者 公开 国家 个人 个人 个人
第十一条 国家 建立 健全 信息 信息 保护 , 预防 和 惩治 信息 信息 权益 的 的 , 信息 信息 宣传 宣传 宣传 信息 个人 相关 参与
第十二 条 国家 积极 参与 个人 信息 国际 规则 的 制定 个人 个人 信息 保护 的 国际 与 与 , , 组织 组织 组织 规则 规则
第二 章 个人 信息 处理 规则
第一节 一般 规定
条 符合 下列 情形 之一 的 个人 个人 处理 信息 信息 信息:
(一) 取得 个人 的 同意 ;
二) 为 、 、 履行 作为 一方 当事人 的 合同 必需 , 或者 按照 制定 的 劳动 劳动 和 人力 人力 人力
(三) 为 履行 法定 职责 或者 法定 义务 所 必需 ;
(四) 为 应对 突发 公共卫生 事件 , 紧急 情况 下 为 保护 的 的 生命 健康 和 财产 安全 所 必需 ;
(五) 为 公共 利益 实施 报道 报道 、 舆论监督 行为 , 在 合理 的 的 内 处理 个人 个人 信息
(六) 依照 本法 规定 在 的 范围 范围 内 个人 自行 公开 或者 其他 其他 合法 公开 的 个人 个人 信息
(七) 法律 、 行政 法规 的 其他 情形。
依照 本法 其他 有关 规定 , 处理 信息 应当 取得 个人 同意 但是 有 有 前款 项 至 第七 项 规定 情形 , 不需
第十四 条 基于 个人 处理 处理 个人 的 , 该 同意 个人 在 在 充分 的 自愿 自愿 自愿 自愿 明确 作出 个人 个人 或者 同意
个人 信息 的 处理 目的 、 处理 方式 和 处理 的 个人 信息 种类 发生 变更 的 , 应当 重新 取得 个人 同意。
第十五 条 基于 个人 同意 处理 个人 的 , 个人 有权 撤回 同意。。 个人 处理 者 应当 提供 便捷 的
个人 撤回 同意 , 不 影响 撤回 前 基于 个人 同意 已 的 个人 信息 处理 处理 的 的。
第十六 条 个人 信息 者 者 不得 个人 不 同意 处理 个人 信息 或者 撤回 撤回 , 提供 提供 产品 产品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条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个人 个人 前 前 显 显 著 著 事项 事项 事项 事项 事项 事项 事项 事项 事项
(一)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的 名称 或者 姓名 和 联系 方式
(二) 个人 信息 的 处理 目的 、 处理 方式 , 处理 的 个人 信息 种类 、 保存 期限 ;
(三) 个人 行使 本法 规定 的 方式 和 程序 ;
(四) 法律 、 行政 法规 规定 应当 的 的 其他 事项。
前款 规定 事项 发生 变更 的 , 应当 将 变更 部分 告知 个人。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通过 制定 个人 信息 处理 的 的 方式 告知 第一 款 规定 事项 的 , 处理 规则 应当 公开 , 并且 便于 查阅 和 保存。
条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处理 信息 , 有 法律 、 法规 规定 应当 应当 或者 告知 的 的 的 第一 第一 第一 第一 第一
紧急 情况 下 为 保护 自然人 的 健康 和 财产 安全 及时 向 个人 个人 告知 , 个人 处理 处理 应当 紧急 情况 情况
第十九 条 除 法律 、 行政 法规 规定 外 , 个人 信息 的 保存 期限 应当 应当 实现 目的 所 必要
第二十条 两个 以上 的 信息 信息 处理 共同 决定 个人 信息 目的 和 和 处理 的 应当 约定 约定 的 的 的 不 不 个人 一个法 规定 的 权利。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共同 处理 个人 , 侵害 侵害 个人 权益 造成 损害 的 的 , 依法 承担 连带 责任 责任
第二十 一条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委托 个人 信息 的 , 受托人 受托人 约定 委托 的 目的 期限 期限 处理 处理 措施 措施 措施 义务 义务个人 信息 处理 活动 进行 监督。
应当 按照 约定 处理 个人 信息 不得 超出 约定 的 、 处理 处理 方式 ; ; ; 合同 合同 合同 予以 不 终止 信息 信息, 不得 保留。
未经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同意 , 受托人 不得 转 委托 他人 个人 信息 信息
第二十 二条 个人 信息 者 者 因 、 分立 、 解散 宣告 破产 破产 等 需要 信息 信息 信息 应当 应当 应当 或者 方 方 方的 义务。 接收 方 变更 原先 处理 目的 目的 、 方式 的 , 应当 依照 依照 规定 重新 取得 个人 个人 同意
第二十 三条 个人 信息 者 者 向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处理 的 的 个人 的 向 向 向 向 告知 接收 方式 方式 和 方式个人 的 单独 同意。 接收 方 在 上述 处理 目的 方式 方式 和 个人 的 范围 范围 范围 范围 处理 处理 个人 处理 处理 处理
第二十 四条 个人 信息 者 者 利用 信息 进行 自动化 决策 , 保证 决策 决策 的 和 公平 、 、 公正 等 等 上 条件 上
通过 自动化 决策 方式 向 个人 进行 推送 、 商业 营销 , 同时 提供 提供 不 其 特征 的 的 , 向 个人 便捷 便捷
通过 自动化 决策 方式 作出 对 个人 有 重大 影响 的 决定 个人 有权 有权 要求 信息 者 予以 予以 , , 通过 通过 通过 方式
第二十 五条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不得 公开 其 处理 的 个人 , 取得 个人 个人 单独 的 的 除外
六条 在 公共 场所 安装 图像 、 个人 身份 识别 应当 为 为 维护 所 必需 遵守 遵守 有关 有关 有关 标识 图像 、 、维护 公共安全 的 目的 , 不得 用于 其他 目的 ; 取得 个人 单独 的 除外 除外
第二 十七 条 个人 处理 处理 者 在 合理 的 内 个人 自行 自行 公开 其他 公开 公开 公开 的 的 个人 个人 有 个人 有影响 的 , 应当 依照 本法 规定 取得 个人 同意 同意
第二节 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
第二 十八 条 敏感 个人 信息 是 泄露 或者 非法 使用 导致 自然人 自然人 的 尊严 或者 或者 或者 、 、 包括 包括 包括 身份 身份行踪 轨迹 等 信息 , 以及 不满 十四 周岁 未成年 人 的 个人 信息
只有 在 具有 特定 的 目的 和 的 必要性 , 并 采取 保护 保护 措施 的 情形 ,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处理 敏感
第二 十九 条 处理 敏感 个人 信息 取得 个人 的 单独 ; 法律 、 、 行政 规定 处理 个人 个人 应当 书面 同意 同意
第三 十条 个人 信息 者 者 处理 个人 信息 的 , 第十七 条 条 第一 规定 的 外 外 , 应当 个人 的 的 的 的法 规定 可以 不 向 个人 告知 的 除外。
第三十一条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处理 不满 周岁 未成年 人 个人 信息 的 , 应当 取得 未成年 的 父母 或者 其他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处理 不满 十四 未成年 人 人 个人 的 , 应当 制定 制定 专门 个人 信息 处理 规则 规则
第三 十二 条 法律 、 行政 法规 处理 敏感 个人 信息 规定 应当 取得 相关 行政 许可 作出 其他 限制 的
第三节 国家 机关 处理 个人 信息 的 特别
第三 十三 条 国家 机关 处理 个人 的 活动 活动 , 本法 ; 本 节 有 有 的 的 适用 适用
十四 条 国家 机关 为 履行 职责 处理 个人 信息 , 依照 法律 、 、 法规 的 权限 权限 程序 必需 必需 必需 必需 必需
第三 十五 条 国家 机关 为 履行 职责 处理 个人 信息 依照 依照 本法 规定 告知 义务 有 有 第十八 第十八 条 告知 法定 法定 法定
第三 十六 条 国家 机关 处理 的 信息 应当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确需 向 向 的 应当 应当 应当 安全 支持 支持 有关部门 支持
第三 十七 条 法律 、 法规 授权 具有 管理 公共 事务 的 组织 为 为 履行 职责 处理 信息 信息 , 关于 处理 处理 信息
第三 章 个人 信息 跨境 提供 的 规则
十八 条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业务 等 需要 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之一 之一 之一 之一 之一 之一:
(一) 依照 本法 第四 的 的 规定 通过 国家 网 信 部门 组织 的 安全 评估 ;
(二) 按照 国家 网 部门 的 规定 经 专业 机构 进行 个人 信息 保护 认证 ;
(三) 按照 国家 网 信 制定 的 的 标准 与 境外 接收 方 订立 订立 约定 约定 的 的
(四) 法律 、 行政 或者 国家 网 信 部门 规定 的 其他 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缔结 或者 参加 的 国际 条约 协定 对 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 个人 信息 信息 的 等 有 规定 的 , 可以 其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应当 采取 必要 , 保障 境外 接收 方 处理 个人 信息 的 的 达到 规定 的 个人
第三 十九 条 个人 处理 处理 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 提供 个人 , 应当 应当 向 告知 境外 方 方 方 名称 名称 、 、 、 的行使 本法 规定 权利 的 方式 和 程序 等 事项 , 并 个人 的 单独 单独 同意
十条 关键 信息 基础 设施 运营 和 处理 个人 信息 网 信 信 部门 数量 的 信息 信息 者 者 者 产生 境内。。 , 应当 通过 国家 网 信 部门 的 安全 评估 ; 、 行政 法规 法规 和 网 信 规定 规定 不 安全 评估 评估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管 机关 有关 有关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缔结 或者 参加 国际 条约 、 协定 或者 或者 原则 原则 , 处理 处理。。。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管 机关 批准 , 个人 信息 者 不得 不得 向 司法 或者 执法 机构 提供 提供 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 的 个人 个人 信息
第四 十二 条 境外 的 组织 、 从事 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 信息 信息 权益 , 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 安全 公共 公共 利益 国家 其 其 其个人 信息 提供 清单 , 予以 公告 , 并 采取 限制 或者 向其 提供 个人 个人 信息 等 措施
第四 十三 条 任何 或者 或者 地区 个人 信息 保护 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 采取 歧视 性 禁止 禁止 或者 或者 其他 类似 类似 采取 采取 采取 对
第四 章 个人 在 个人 信息 处理 活动 中 的 权利
第四 十四 条 个人 个人 个人 信息 处理 享有 知情权 、 权 , 有权 有权 限制 拒绝 对其 个人 个人 进行 另有 另有 另有 的
第四 十五 条 个人 有权 向 个人 处理 者 查阅 、 复制 个人 信息 信息 ; 本法 条 条 第一 款 、 条 条
个人 请求 查阅 、 复制 其 信息 的 ,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应当 及时 提供。
请求 将 个人 信息 转移 至 指定 的 个人 信息 处理 , 符合 符合 国家 信 部门 条件 条件 , 信息 者 应当 提供
第四 十六 条 个人 发现 其 个人 不 准确 准确 或者 完整 的 , 有权 请求 请求 处理 处理 者 更正 、 、 补充
个人 请求 更正 、 补充 其 个人 的 ,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应当 对其 信息 予以 核实 , 并 并 更正 、 补充。
十七 条 有 下列 情形 之一 , 个人 信息 主动 主动 主动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一) 处理 目的 已 实现 、 无法 实现 或者 为 处理 目的 不再 不再 必要
(二)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停止 提供 产品 或者 服务 或者 保存 期限 已
(三) 个人 撤回 同意 ;
(四) 个人 信息 处理 违反 法律 、 行政 法规 或者 违反 约定 处理 个人 信息 ;
(五) 法律 、 行政 法规 的 其他 情形。
法律 、 行政 法规 的 的 保存 未 届满 , 或者 删除 信息 从 从 技术上 实现 个人 个人 个人 处理 采取 采取 的 安全
第四 十八 条 个人 有权 要求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对其 个人 处理 规则 进行 解释
第四 十九 条 自然人 的 的 , 近 亲属 为了 自身 、 正当 正当 利益 可以 死者 的 的 个人 个人 个人 、 、 死者 ;
第五 十条 个人 信息 者 者 应当 便捷 的 个人 行使 权利 申请 受理 受理 和 机制。 个人 个人 权利 请求 的 的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拒绝 个人 行使 权利 的 请求 的 , 可以 依法 向 向 人民法院 提起
第五 章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的 义务
第五十一条 个人 信息 处理 应当 应当 根据 信息 的 处理 目的 方式 方式 、 个人 个人 的 对 对 权益 权益 权益 处理 信息 等 个人的 规定 , 并 防止 未经 的 访问 以及 丢失 丢失 丢失
(一) 制定 内部 管理 制度 和 操作规程
(二) 对 个人 信息 实行 分类 管理 ;
(三) 采取 的 的 加密 、 去 标识 化 等 安全 技术 措施 ;
(四) 合理 确定 个人 信息 的 操作 权限 , 并 定期 对 从业人员 进行 安全 教育 和 培训
(五) 制定 并 组织 实施 个人 信息 安全 事件 应急 ;
(六) 法律 、 行政 法规 的 其他 措施。
第五 十二 条 处理 信息 信息 达到 网 信 部门 规定 个人 个人 信息 处理 应当 个人 信息 信息 保护 负责 以及 处理 进行 措施 措施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应当 公开 个人 保护 负责 人 的 , , 并将 个人 个人 负责 的 的 的 、 职责 职责 信息 职责
第 五十 三条 本法 条 条 第二款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 的 信息 处理 者 者 , 在 设立 设立 设立 专门 处理 保护 保护 保护 保护的 名称 或者 代表 的 姓名 、 联系 方式 等 报送 履行 信息 保护 职责 的 的
第 五十 四条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定期 对其 对其 处理 信息 遵守 法律 、 行政 行政 的 情况 进行 合 规 规 审计
十五 条 有 情形 情形 之一 , 个人 信息 记录 事前 事前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记录
(一) 处理 敏感 个人 信息 ;
(二) 利用 个人 信息 进行 自动化 决策
(三) 委托 处理 个人 信息 向 其他 其他 个人 信息 者 提供 个人 个人 信息 公开 个人 个人 ;
(四) 向 境外 提供 个人 信息 ;
(五) 其他 对 个人 权益 有 重大 影响 的 个人 处理 活动 活动
十六 条 个人 信息 保护 影响 应当 包括 内容:
(一) 个人 信息 的 处理 目的 、 处理 方式 等 是否 合法 、 正当 、 必要 ;
(二) 对 个人 权益 的 影响 及 安全 风险 ;
(三) 所 采取 的 保护 措施 是否 合法 、 有效 与 风险 程度 相
个人 信息 保护 影响 评估 报告 和 处理 情况 记录 应当 至少 保存 三年
十七 条 发生 或者 可能 信息 信息 、 、 的 , 事项 事项 事项 事项 事项 事项 事项 事项 事项 事项 事项 事项 事项
(一) 发生 或者 可能 发生 信息 泄露 泄露 、 、 丢失 的 信息 种类 种类 和 和 可能 造成 的 的 危害
(二)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采取 的 补救 措施 和 可以 采取 的 的 减轻 的 的 措施
(三)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的 联系 方式 方式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措施 措施 能够 避免 信息 泄露 篡改 丢失 造成 造成 危害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者 者 者 者 者 者 个人。
十八 条 提供 互联网 互联网 平台 、 用户 数量 巨大 类型 类型 类型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一) 按照 国家 规定 建立 个人 信息 保护 合 制度 体系 , , 成立 由 外部 组成 组成 独立 机构 个人 保护 进行
二) 遵循 、 、 公平 公正 的 原则 , 平台 规则 , 明确 明确 内 或者 服务 服务 提供 个人 保护 个人 信息
(三) 对 严重 违反 法律 行政 法规 处理 个人 信息 的 平台 内 的 产品 服务 提供 者 ,
(四) 定期 发布 个人 信息 保护 社会 责任 报告 , 社会 监督 监督
十九 条 接受 委托 处理 个人 的 受托人 , 应当 和 有关 有关 法律 行政 法规 规定 规定 采取 采取 采取 的 信息 处理 处理义务。
第六 章 履行 个人 信息 保护 职责 的 部门
第六 十条 国家 网 部门 部门 负责 协调 个人 信息 保护 相关 监督 监督 管理。 有关部门 依照 依照 和 和 和 在 在 信息 个人
县级 以上 地方 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 的 个人 信息 保护 和 监督 管理 职责 ,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确定。
前 两款 规定 的 部门 统称 为 履行 个人 信息 保护 职责 的 部门。
履行 个人 信息 保护 职责 的 履行 下列 职责 职责:
(一) 开展 个人 信息 保护 宣传 教育 指导 、 监督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开展 个人 信息 保护 工作 ;
(二) 接受 、 处理 与 个人 信息 保护 有关 的 投诉 举报 举报
(三) 组织 对 应用 程序 等 个人 信息 保护 情况 测评 , 并 并 公布 测评
(四) 调查 、 处理 违法 个人 信息 处理 活动 ;
(五) 法律 、 行政 法规 规定 的 其他 职责。
十二 条 国家 网 信 部门 协调 协调 依据 工作 工作 工作
(一) 制定 个人 信息 保护 具体 规则 、 标准 ;
(二) 针对 个人 个人 信息 者 、 处理 敏感 信息 以及 人脸识别 人脸识别 、 等 技术 、 、 应用 保护 保护 保护 、
(三) 支持 研究 开发 和 应用 安全 安全 、 的 电子 身份 认证 技术 技术 网络 网络 认证 公共
(四) 推进 个人 信息 保护 化 服务 服务 体系 , 支持 有关 机构 开展 开展 信息 保护 评估 、 认证 认证 服务
(五) 完善 个人 信息 保护 投诉 、 举报 工作 机制。
十三 条 履行 个人 信息 保护 的 的 履行 措施 职责 措施 措施
(一) 询问 有关 当事人 调查 与 个人 信息 处理 活动 有关 的 情况 ;
(二) 查阅 、 复制 当事人 与 个人 信息 活动 有关 的 合同 、 记录 、 账簿 以及 其他 有关 资料 ;
(三)实施现场检查,对涉嫌违法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调查;
四 处理 活动 有 有 的 是 物品 于 有 有 有 证明 是 用 于 违法 个人 个人 本 部门 主要 负责人 书面 报告 报告 经 批准 主要 负责人 查封 或者 扣押
履行 个人 信息 保护 职责 的 部门 依法 履行 职责 , 当事人 应当 予以 协助 、 , , 不得 拒绝 、 阻挠
第六 十四 条 履行 信息 信息 保护 的 部门 在 履行 , 发现 发现 个人 处理 存在 较大 较大 或者 或者 或者 按照 按照 个人 对该人 或者 主要 负责 人 进行 约谈 或者 要求 个人 信息 委托 专业 专业 机构 个人 信息 活动 活动 合 合 整改 整改 整改 整改 整改
履行 个人 信息 保护 职责 的 部门 履行 职责 中 , 发现 处理 个人 个人 信息 涉嫌 的 , 应当 及时 移送 公安
十五 条 任何 、 、 个人 对 违法 个人 信息 向 履行 履行 个人 保护 职责 部门 部门 投诉 进行 部门 处理 部门 并将 并将人。
履行 个人 信息 保护 职责 的 部门 应当 公布 接受 投诉 、 举报 联系 方式 方式
第七 章 法律 责任
第六 十六 条 违反 规定 规定 处理 信息 , 或者 处理 未 未 履行 本法 本法 的 保护 保护 的 的 的 违法 没收 部门 ,个人 信息 的 应用 程序 , 责令 或者 终止 提供 服务 改正 改正 的 , 一百 万元 罚款 罚款 对 对 直接 责任 十 十 十
有 前款 规定 的 , , 情节 的 , 由 省级 个人 个人 信息 保护 的 部门 改正 改正 , 没收 五 上 上 五 额并 可以 责令 暂停 业务 业务 或者 整顿 、 通报 有关 吊销 相关 相关 业务 或者 执照 执照 执照 执照 对 直接 责任 责任 万元 一百其 在 一定 期限 内 担任 相关 的 的 董事 、 、 高级 管理 人员 和 和 信息 保护 负责 负责 人
第六 十七 条 有 本法 规定 的 的 , 依照 有关 法律 、 行政 法规 的 的 记 信用 档案 ,
十八 条 国家 机关 不 履行 规定 的 个人 信息 的 , , 由其 机关 或者 个人 个人 保护 保护 保护 负责 直接 责任 责任
履行 个人 信息 保护 职责 的 部门 工作 人员 人员 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 徇私舞弊 , 尚不 尚不 的 的 , 依法 给予 给予 处分
第六 十九 条 处理 个人 信息 侵害 信息 权益 造成 损害 , 信息 处理 处理 者 证明 自己 过错 过错 , , 损害 损害
前款 按照 按照 个人 损害 赔偿 责任 按照 个人 因此 受到 的 损失 或者 个人 因此 因此 获得 或者 个人 信息 处理者 的 损失 或者 个人 信息 受到 的 损失 或者 个人 信息 受到 获得 的 或者 个人 信息 因此 获得 或者 利益 确定 处理者 因此 损失 或者 个人 确定 处理者 获得 的 或者 确定 信息 个人 获得 的 利益 确定 处理者 因此 获得 或者 个人 确定 个人 因此 的 利益 确定 确定 个人 因此 的 利益 确定 损失 个人 因此 的 受到 的 个人 因此 信息 处理者 因此 获得 的 利益 信息 处理者 因此 获得 的 利益 难以 确定确定 数额
第七 十条 个人 信息 者 者 违反 规定 处理 个人 信息 众多 众多 个人 的 的 , 检察院 检察院 、 法律 信 信 依法 依法 依法 依法
第七十一条 违反 本法 规定 , 构成 违反 管理 行为 行为 的 依法 给予 治安 管理 处罚 处罚 犯罪 犯罪 , ,
第八 章 附 则
第七 十二 条 自然人 因 个人 或者 家庭 事务 处理 个人 信息 , 不 适用 适用 本法
法律 对 各级 人民政府 及其 有关部门 组织 的 的 统计 、 档案 管理 活动 中 的 个人 信息 处理 有 规定 的 , 适用 其 规定。
第七 十三 条 本法 下列 的 的 含义 :
(一) 个人 信息 处理 者 是 指 在 在 信息 处理 活动 中 自主 决定 目的 、 处理 方式
二) 自动化 决策 , 是 通过 计算机 程序 自动 、 评估 个人 个人 的 习惯 兴趣 爱好 爱好 经济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三) 去 标识 化 , 是 指 个人 信息 经过 , 使其 在 不 借助 额外 的 的 情况 下 无法 识别 特定 自然人 的 过程。
(四) 匿名 化 , 是 指 个人 经过 处理 无法 识别 特定 自然人 且 不能 的 的 过程。
第七 十四 条 本法 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 起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