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פרק ראשון הוראות כלליות
I C
第二 条 在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 境内 应用 深度 合成 技术 提供 互联网 信息 服务 (以下 简称 深度 合成 服务) , , 适用 规定。 法律 、 行政 法规 另 有 的 , 依照 其。。。。。。。。。。。。。。。。。。。。。 、 、 、 、 、 、 、 、 、。。。。。 规定
第三 条 国家 网信 部门 负责 统筹 协调 全 国 深度 合成 服务 的 治理 和 相关 监督 管理 工作。 国务院 电信 主管 部门 、 公安 部门 依据 各自 职责 负责 合成 服务 监督 管理 工作。。。。。。。。。。。。 公安 公安 公安 、 、 、 וות
地方 网信 部门 负责 统筹 协调本 行政 区域 内 的 深度 合成 服务 的 治理 和 相关 监督 管理 工作。 地方 电信 主管 部门 、 公安 部门 依据 各自 负责 本 行政 区域 的 深度 合成 服务 的 管理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I
第五 条 鼓励 相关 行业 组织 加强 行业 自律 , 建立 健全 行业 标准 、 行业 准则 和 自律 管理 制度 , 督促 指导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和 技术 支持者 制定 完善 业务 规范 依法 开展 业务 接受 接受 监督。。。。。。。。。。。。。。。 监督 监督 监督 监督 监督 监督 监督。。。。。。。。。。。。。。。。。。。。。。。。。。。。。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 条 任何 组织 和 个人 不 得 利用 深度 合成 服务 制作 、 复制 、 发布 、 传播 传播 、 行政 法规 禁止 的 us和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和 使用者 不 得 利用 深度 合成 服务 制作 、 复制 、 发布 、 传播 虚假 新闻 信息。 转载 基于 深度 合成 服务 制作 的 新闻 信息 , , 应当 转载 互联网 新闻 信息 稿源 单位 单位 的 新闻 新闻 新闻 新闻 新闻 新闻 新闻 单位 单位 单位 单位 单位 , , , , , 单位 , 单位 单位 单位 单位
I ,具有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第 八 条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应当 制定 和 公开 管理 规则 、 平台 公约 , 完善 服务 协议 , 依法 依约 履行 责任 , , 以 显著 方式 提示 深度 合成 技术 支持者 和 使用者 信息 安全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义务
第九 条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应当 基于 移动 电话 号码 、 身份 证件 号码 、 统一 社会 信用 代码 或者 国家 网络 身份 认证 in身份信息认证的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第十 条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应当 加强 深度 合成 内容 管理 , 采取 技术 或者 人工 方式 对 深度 合成 服务 使用者 的 输入 数据 和 结果 进行 审核。。。。。。。。。。。。。。。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应当 建立 健全 用 于 识别 违法 和 不良 信息 的 特征库 t
I服务、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I报告.
第十二 条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应当 设置 便捷 的 用户 申诉 和 公众 投诉 、 举报 入口 , 公布 流程 和 反馈 时限 , 及时 受理 处理 和 反馈 结果。。
I采取不予上架、警示、暂停服务或者下架等处置措施。
第三章 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
I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和 技术 支持者 提供 人 脸 、 人声 等 生物 识别 信息 编辑 功能 的 t
第十五 条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和 技术 支持者 应当 加强 技术 管理 , 定期 审核 、 评估 、 验证 生成 合成 类算法 机制。。。。。。。。。。。。。。。。。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和 技术 支持者 提供 具有 以下 功能 的 模型 、 模板 等 工具 的 , 应当 依法 或者 委托 专业 机构 开展 安全 : :
(一)生成或者编辑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的;
O
第十六 条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对 使用 其 服务 生成 或者 编辑 的 信息 内容 , 应当 采取 技术 措施 添加 不 影响 用户 使用 的 标识 , 并 依照 法律 行政 法规 和 国家 有关 保存 日志 信息。。。。。。。。。。。。。。。。。。。。 信息 信息
V
(一)智能对话、智能写作等模拟自然人进行文本的生成或者编辑服务(
(二)合成人声、仿声等语音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个人身份特征的编辑;务服务
O
(四)沉浸式拟真场景等生成或者编辑服务;
(五)其他具有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的服务。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提供 前款 规定 之外 的 深度 合成 服务 的 , 应当 提供 显著 标识 功能 , 并 深度 合成 服务 使用者 可以 进行 显著。。
第十八 条 任何 组织 和 个人 不 得 采用 技术 手段 删除 、 篡改 、 隐匿 本 规定 第十六 条 和 第十七 条 规定 的 深度 合成。。。。。。。。。。。。。。。。。。。。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十九 条 具有 舆论 属性 或者 社会 动员 能力 的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 者 , 应当 按照 《互联网 信息 服务 算法 推荐 管理 规定》 备案 备案 变更 、 注销 手续。。。。。 备案 、 注销。。
深度合成服务技术支持者应当参照前款规定履行备案和变更、注销备续扂
完成 备案 的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和 技术 支持者 应当 在 其 对 外 提供 服务 的 网站 、 应用 程序 等 的 显著 位置 标明 备案 编号 并 公示 信息链接。。。。。。。。。。。。。
第二 十 条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开发 上线 具有 舆论 属性 或者 社会 动员 能力 的 新 产品 、 新 应用 、 新 功能 , 应当 按照 有关 规定 开展 安全。。
V .
I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I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戻羳;构戻羳l
第五 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深度 合成 技术 , 是 指 利用 深度 学习 、 虚拟 现实 等 生成 合成 类 算 法 制作 文本 、 图像 、 音频 、 视频 、 虚拟 场景 等 网络 信息 技术 , 包括 不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等 等 , , , ,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限于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限于 限于 限于
(一)篇章生成、文本风格转换、问答对话等生成或者编辑文本内容眀技
(二)文本转语音、语音转换、语音属性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毭音内宀眄
(三)音乐生成、场景声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非语音内容的技术;
O
(五)图像生成、图像增强、图像修复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等眖辑图像、视频内睮眉
(六)三维重建、数字仿真等生成或者编辑数字人物、虚拟场景的技术。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深度合服务的组织、个人。
深度合成服务技术支持者,是指为深度合成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的组织、的组织、丂
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是指使用深度合成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亁焯织、传焒
训练数据,是指被用于训练机器学习模型的标注或者基准数据集。
沉浸式 拟真 场景 , 是 指 应用 深度 合成 技术 生成 或者 编辑 的 、 可 供 参与者 体验 或者 互动 的 、 具有 高度 真实感 的 场景。。。。。。。。。。。。。。。。。。。。。。。。。
第二十四 条 深度 合成 服务 提供者 和 技术 支持者 从事 网络 出版 服务 、 网络 文化 活动 和 网络 视听 节目 服务 , תחתיה
第二十 五条 本 规定 自 2023 年 1 月 10 日 起 施行。